九、困难群众救助

发布日期:2022-04-24 10:04 作者:民生办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0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