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老年助餐服务

发布日期:2022-04-24 09:54 作者:民生办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阅读:

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区域性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赋予助餐配餐功能,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