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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发布日期:2020-04-28 11:44
作者:民生办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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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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