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2-07-13 00:00 作者:市财政局 阅读:

对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贫困群体实施专项救助,对白血病、尿毒症、艾滋病患者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实施重点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