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校舍安全工程

发布日期:2011-05-13 00:00 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

十三、校舍安全工程

2009-2011年,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重点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避险,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