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收费标准的函
滁发改收费〔2023〕197号
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发改价费函〔2023〕2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收费标准的函
皖发改价费函〔2023〕271号
省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皖应急函〔2023〕66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技术考试机构,在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时,继续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即: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每人50元,实际操作考试每人110元。考试不及格的,免费补考一次。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成本管控,每年3月底前要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本文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1〕279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