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核定明光至淮北 明光至芜湖
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的通知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重新核定明光至淮北 明光至芜湖
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的通知
滁发改收费〔2023〕156号
明光市发展改革委、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明光市发展改革委 明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县际以上汽车客运票价的请示》(明发改〔2023〕116号)收悉。鉴于明光至淮北、明光至芜湖道路客运班线车型等级、车辆通行费等发生变化,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精神,现就重新核定明光至淮北、明光至芜湖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光至淮北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为64元/人次(客车类型等级为中型中级),明光至芜湖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为67元/人次(客车类型等级为中型高一级)。上述客运班线票价为最高限价,具体执行票价由客运经营单位根据运输经营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下浮确定。
二、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等文件规定,对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等乘车实行客票半价优待或免费。
三、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班线票价,在营运车辆内张贴线路价目表,在客票(含电子客票)上标明车型等级、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