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票价定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票价定价听证会。6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票价方案。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票价实行按里程分段计价,起步价2元可乘坐4公里,4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5、5、7、7、9、11公里,最高票价8元(见下表)。运营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制定票价折扣优惠措施。
分段 |
乘坐里程(公里) |
跨度 |
单程票票价 |
1 |
0<里程≤4 |
4公里 |
2元 |
2 |
4<里程≤9 |
5公里 |
3元 |
3 |
9<里程≤14 |
5公里 |
4元 |
4 |
14<里程≤21 |
7公里 |
5元 |
5 |
21<里程≤28 |
7公里 |
6元 |
6 |
28<里程≤37 |
9公里 |
7元 |
7 |
37<里程≤48 |
11公里 |
8元 |
(二)优惠乘车人群范围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票价执行时间:自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开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一)票价方案
听证会参加人同意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票价方案,其中1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适当提高起步价。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票价方案采取按里程分段、递远递减的计价原则,兼顾市民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及财政负担能力,并与公交车、出租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保持合理比价。
(二)优惠政策
一是对于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票价实行折扣优惠的意见,已转交运营企业办理。票价折扣优惠措施由运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制定。
二是对于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优惠乘车人群范围方面的意见,由运营企业进一步与南京方对接,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惠乘车人群范围。
(三)其他方面
对于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发行乘车卡、购票方式多样化、打造轨道交通文化以及与公交车衔接等方面的意见,已转交运营企业和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特此公告。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