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08:37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支行、委管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皖粮粮联〔202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做好夏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抓好夏粮收购,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把抓好夏粮收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坚决防范在夏粮集中上市期出现区域性、阶段性农民“卖粮难”。

二、激发活力,抓好收购

各地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整合多种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好市场化收购。要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发挥渠道、仓容、资金等优势,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优粮优销。指导企业及时向属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法依规开展粮食收购工作。加强小麦、早籼稻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各项准备。组织开展政策性收购,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宗旨为民,优化服务

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帮助农民顺畅售粮、企业有序收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积极推广“惠三农”APP和智慧皖粮“售粮通”等软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要引导鼓励企业与粮食种植户开展深层次合作,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机制。

四、从严监管,维护秩序

    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持续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坚决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确保良好收购秩序。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和“飞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速从严从重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虚假收购、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粮食行业协会等团体要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五、强化监测,宣传引导

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形势,随时调度和了解掌握收购情况,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测力度,增加监测的频次和范围,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定期发布收购进度、市场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加强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稳定市场预期,为夏粮收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组织保障,落到实处

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步推动粮食收购和保供稳价各项工作。要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明确责任分工,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国家各项收购政策落细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研究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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