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9%
2023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较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环比由上月的上涨1.0%转为下降0.5%。1—2月平均,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上涨1.2%。
同比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92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8.2%,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 禽肉类价格上涨7.0%,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鸡价格上涨6.6%,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虾蟹类价格上涨11.8%,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8.2%,影响CPI上涨约0.39个百分点;外卖价格下降8.4%,影响CPI下降约0.10个百分点;奶粉价格下降8.6%,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三涨四降”。其中,衣着价格下降0.7%,居住价格下降0.9%,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4%,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5%,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9%。
环比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27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2.7%,影响CPI下降0.11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6.7%,影响CPI下降0.0.09个百分点,其他畜肉及副产品价格下降3.7,影响CPI下降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5,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外卖价格下降4.8%,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6.2%,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涨三降一平”。其中,衣着价格上涨0.1%,居住价格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6%,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4%,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下降1.5%;医疗保健价格与上月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