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6 15:40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机遇,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着眼提速提效,强化合力攻坚,切实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的全年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计划5月份到年底,全市共推进重点项目1376个,总投资1091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965个,总投资7872亿元;基建项目231个,总投资1496亿元;民生项目153个,总投资452亿元;平台项目27个,总投资1094亿元。通过开展攻坚行动,力争实现项目签约200个,新开工560个,竣工360个,力争今年完成投资175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重大项目招引。各地、各平台要围绕主导、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业招商推介活动。大力开展委托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专业招商。重点把好投资主体实力、项目科技含量、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环保标准和建设进度等关键环节,确保招引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挂图作战、交叉推进。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政府代办制,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事项办理,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

(三)破解要素制约难题。针对生态红线、能耗煤耗管控和用地、资金偏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合规及时予以破解。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用好增减挂钩等政策,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积极解决建设资金难题,认真做好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工作,支持安排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四)加强项目协调推进。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项目清单,定期调度、梳理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分类别、分权限、分层级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属于县级权限范围的问题,县级政府适时召开项目协调会予以协调解决。属于市级、省级或国家部委权限范围的问题,纳入市级调度项目范围,由市相关部门负责研究并加以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攻坚行动工作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是推进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要积极督促项目单位细化分解前期工作、开竣工、完成投资等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确保项目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抓到位、出实效。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本领域重大项目的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三)强化调度通报。按照分层、分行业、分块调度的要求,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市园区平台、市直各单位每月底要及时上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后进行通报。

(四)强化工作考核。将本行动方案涉及的具体攻坚项目和攻坚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市效能办会同有关单位加强督查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敷衍塞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