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改委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3 09:40 来源:滁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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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新区,邮编:239000;联系电话:0550-3022352)。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2016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委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公开的内容广,为保证政务公开能顺利得到实施,我委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并配专人负责,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落实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此,我委在2015年度完善的各类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基础上,2016年又进一步修订并印发《滁州市发改委政务信息工作规定》,其内容涵盖了政务公开信息程序、规则等工作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2016年,我顺利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也多次受到市政务信息公开办的表扬。

    (三)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科室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保密审查各项措施,未经审查的政务信息内容不予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无差错。

    ()提高组织协调,加强科室间配合。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在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明确和强化各科到职责,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作,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委按照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截至20161231日,我委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6条。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发布市重点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市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工作推进情况、发展改革委办理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016年共通过该栏目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16年,我委继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广大群众进行信息查询与公开申请,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198条。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我委相关科室都对其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同时做好来访群众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工作,并在《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里及时地对信息公开申请做了答复。至2016年底,我委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项目征地立项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从来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办理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是南工大科创城启动区项目以及批复信息;二是督导电网企业将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三是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配套费标准和法律依据;四是滁发改审批(201525号文件公开,我委均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圆满解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界定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对信用信息公开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相关工作的总结宣传。二是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完善解读工作流程,将政策解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主流舆论。三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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