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09:00 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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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大公开力度,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滁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发布全市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民生价格监测、粮食收储、项目审批、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推进情况,扩大有效投资、规划等重点工作相关文件。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26条,发改要闻96条,县市区发改动态153条,解读信息6条,按时办结网友留言33条,公开答复26“12345”服务热线共收到咨询共70项,要集中在物价、收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本年新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6件,上年转结0,申请方式主要为信函申请,申请事项主要集中项目用能、立项批复、物业收费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答复,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本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失效、废止的均在栏目中进行标注,并及时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公开发布并动态更新。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范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科室责任分工,动态更新通知公告、系统动态、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311条,关注量1001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47条,订阅数600,提高政务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创新力。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迅速纠正上级通报的公开内容错字、漏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发改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足够及时。二是存在栏目公开格式不规范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里市发改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加强网站网巡查力度格按照《滁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严格执行拟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签的“三审制”流程,坚决避免出现信息泄密、表述错误、错敏字等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在积极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时,紧扣本单位权力职责,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务信息。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意见和建议,在回复网友留言的同时,防范网络舆情隐患。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流程,严格履行“意见征集、起草说明、意见反馈、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等流程,在有关栏目之间进行相互关联;提升文件解读比例,实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上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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