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4:54 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打印

    2021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政务服务,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发布全市经济运行、区域合作、产业发展、能源保障、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民生价格监测、粮食收储、项目审批等重点工作相关文件。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97条,重点项目管理信息170条,价格信息306条,县市区发改动态318条,12个专题专栏公开16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内容包括夏粮收购、信用体系建设等。“12345”服务热线共收到咨询共74项,重要集中在物价、收费、行政审批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新收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6件,上年转结10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答复,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答复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申请方式主要为信函申请,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公路建设咨询和建设、价格收费、企业项目核准和备案、规划计划咨询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本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失效、废止的均在栏目中进行标注,并及时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公开发布并动态更新。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保密审核制度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网站要素信息、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明确科室加载分工,保障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正常进行。增强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

    加强门户网站部门信箱建设,2021年处理咨询、建议共31件,主要涉及铁路建设、物业收费标准、商品房价格备案等领域。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制定我委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梳理对应科室任务,明确各科室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委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测评以及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定期进行整改,对照最新测评指标逐一完善,确保问题整改完毕,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离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发布信息不充分、不完善、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形式单一,深度不足。三是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大与新媒体合作力度,利用视频、图解等展现形式制作本单位政策解读。三是制定我委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责任分解至各科室,定期汇报进度。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年报附件:滁州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