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通知


滁粮清查办〔2019〕15号

发布日期:2019-10-03 09:08作者:发改委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大清查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落实大清查市级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滁粮清查办〔2019〕11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根据《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普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工作的通知》(滁粮清查办〔2019〕14号)部署,市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地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督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仔细梳理市大清查办公室交办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二、各存在问题实际储存库点的所属企业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存在问题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问题整改负连带责任;县级大清查办负责问题整改监管责任,实施问题整改“销号管理”。

三、对有关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对整改工作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问题未整改完毕的库点暂不启动秋粮收购。

四、各地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辖区内大清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形成详实报告,书面报市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滁州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

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