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6 15:57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的核心要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委2020年以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化理论武装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委主要负责任人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通过专题报告、观看纪录片通读原著等多种形式带头学法普法。比如:624,委主要负责人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和《民法典》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依法行政培训课程,邀请市司法局专家领导阐释习近平谈依法行政重要论述。分批安排2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接受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市能力。依托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委网站法治宣传专栏等平台,引导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党纪国法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定期组织开展宪法等法律知识测试,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委领导班子研究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首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推动作出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协议谈判等“三重一大”决策,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成立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委分管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因人事变动需要调整人员的,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法规科及时备案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印发《滁州市发改委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对每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到牵头科室(单位)、配合科室(单位),积极认真开展指标调度,定期跟踪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一项重要依据,确保年度考核指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将“法治滁州”作为全市今后五年重点打造的“十个滁州”之一,并聚焦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专列一章“全面推进法治滁州建设”,一体推进法治滁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已经市“两会”审议通过。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市一网、一门、一次减证便民等工作要求,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完善服务导航,88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100%实现全程网办主动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精减幅度达到70%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天,创新“容缺受理”方法,做到让群众少跑路、企业减负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直接网上办理实现全过程不见面,对能耗小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今年以来,委审批服务窗口共办结审批事项1031件,按时办结率100%二是不断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经过多次连续清理、调整和规范权力事项,目前权力事项调整为5大类共27做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工作重心向逐步向服务型机关过渡。动态调整并公布市级涉企收费清单,清单项目总数减少到57项,比清单建立时的133项减少了57%,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亿元。制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因机构改革增加30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及时向社会公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完成市信用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为政务服务中心的48个审批单位业务系统增加“信用核查”按键,要求对所有审批事项前置查询,从源头加强管理;依托“信用滁州”网,累计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查询150万次;推进111条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开展行政处罚失信修复专项行动,累计修复企业数据8658条;持续推动诚信宣传“六进”活动,刊发诚信建设报道500多篇,营造诚信守信社会氛围。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发透明度。建立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听取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专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参与权。今年以来,重点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十四五”规划、市政务中心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等意见,倾听民情民意,凝聚民心民智,切实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及市司法局《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等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今年以来,共对8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本着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根据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民法典等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要求对由我委起草的或者牵头负责实施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全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摸底,共梳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废止6件,失效6件,继续保留12件,分类提出清理意见,最终形成现行有效和废止目录,按时上报市司法局。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滁州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风险和社会稳定评估等5个程序。对于重大项目建设安排计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并注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坚守底线思维,树牢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先后对滁宁城际铁路、宁洛高速来安至明光段改扩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评估通过一项,决策实施一项。二是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在市直部门中率先聘请法律顾问,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参与房屋出租合同纠纷处理、价格处罚卷宗评点等活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上门服务7次、审核合同10份、诉讼案件代理6次、出具律师函6份,为委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帮助。是建立纠错问责机制。为保障正确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滁州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承担违法责任的法律依据、违法责任的行为种类和承担违法责任的具体形式,实行工作有检查、问题有整改、年终有考核,全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专门法律和通用法律考试,现有发展改革、粮食、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军工安全生产监督类持证人员59人,持证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省法制平台系统。收缴行政执法证件8本,其中4名调出本单位3名调离执法岗位1名退休。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委门户网站按时公布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为行政执法科室配发相机、录音笔等执法器材,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抽取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依据、处罚标准等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今年10,在粮食监管、价格行政执法方面,完成双随机抽查20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方面,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属于诉讼范围的,实行访诉分离并配合相关机关走司法程序;属于仲裁、行政复议范围的,引导群众到规定机构反映处理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在委机关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常态化排班值守,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畅通网上信访受理渠道,今年以来,通过阳光信访平台受理了3起网上信访诉求,均按期办结,群众满意率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作为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度》《行政调解办法》等,在实践中初步形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紧盯敏感时间节点,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主动排查矛盾隐患,借助社会调解力量,及时消除问题苗头,委机关实现多年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无上访事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以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手段适应新形势不够,法律服务的覆盖面、精准度、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对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委依法治市委的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落实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助力“十四五”法治滁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补齐专业干部队伍建设短板。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过招考、选调、遴选等方式,尽快招录一批法律专业化人才,补充到职能科室和执法一线,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定期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轮流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依法行政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年轻干部参加司法考试,不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能力;积极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考取多种类执法资格认证,打造一支复合型执法干部队伍。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积极承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减少项目申报前置要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中介收费清单,严格执行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启动市信用平台三期、市信用金融大厅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设完成;探索拓展信用报告查询应用、信用承诺实施等领域范围,全面推广信用核查。

(三)创新法律宣传服务方式方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启动实施“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强《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好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制作推送“短视频”“微电影”等,把握时度效,拓展受众面,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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