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改委调整滁州市第十一中学及附属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发布日期:2022-08-11 16:00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根据《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滁州发展改革委在成本测算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滁州市第十一中学及附属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滁州市第十一中学附属小学小学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1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元(8人间)。滁州市第十一中学初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650元,高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500元。初中、高中住宿费统一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元(8人间)。

上述收费标准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同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对新入学的一年级、七年级和高一年级新生,按照上述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对在校老生,仍按照调整前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今后,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