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布日期:2022-08-25 16:48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阅读:字体【  

为更好发挥物流业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物流发展质量、提升综合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力争到2024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2.8%左右,达到长三角平均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完善物流枢纽网络,强化集聚能力

(一)优化物流枢纽体系。支持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提升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梯次培育物流枢纽,争取每年新增国家物流枢纽1个以上,促进物流枢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合肥、宿州、蚌埠、阜阳、芜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市政府2024年底前,新增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0家左右,积极争创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冷库库容达到1400万立方米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布局不少于3家,其他城市布局不少于2家的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提升畅通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政府)建设粮食应急物流配送中心180个。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建设长三角煤炭交易中心和煤炭储备基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实施一批医疗物资应急储备设施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增强组织能力

(三)深入推进双招双引。瞄准全球物流龙头和全国合同物流30强、冷链物流30强、供应链物流10强企业等,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培育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高能级的大型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以及国家五星、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四)做优做强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打造产业供应链协同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动组建省级铁路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公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各市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物流业商协会,引导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物流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各市政府支持物流业商协会定期开展政企对接、银企对接、校企对接活动,参与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起草,举办物流业展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工商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三、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运营效率

(六)推动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商务厅)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每年评选认定典型案例10家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农产品产地直送和销地直采,加快消费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寄递物流服务通道升级扩容。到2024年底前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70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七)加快物流数字化智慧化发展。引导企业开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业态模式创新,支持安庆网络货运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新兴技术和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设备应用,生产并推广使用自动分拣、叉车、码垛、零担货运分拣装备。推动物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每年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5家左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八)提高物流标准化水平。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包装基础模数、内陆集装箱。(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探索多式联运全过程、标准化作业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物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九)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示范,鼓励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箱、免胶纸箱。倡导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减少过度包装。(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推动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广应用清洁能源(LNG)、无轨双源电动货车、新能源车辆船舶,加大货运车辆充电桩、加氢站建设力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港航集团

四、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提高联运效率

(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每年建设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10家左右。推进一单制,丰富门到门一体化联运服务产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鼓励大型工矿企业与铁路物流基地、港口等密切合作,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运量每年增长12%左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港航集团、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宣传推介多式联运示范企业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一)增强公路运输能力。推进公路设施建设,争取在公路密度、能级、硬件设施上与沪苏浙等高对接。推进宁波杭州上海南京合肥“Z”字型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加快实现高速公路由县县通县城通。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控股集团)

(十二)提升铁路运输能力。支持蚌埠等城市建设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创新物流运营模式。(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开行铁路集装箱快运直达班列。开展铁路专用线畅通行动,推动铁路专用线进重要港口、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加快长江干线港口疏港铁路建设,打通疏港铁路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办事处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十三)拓展内河航运能力。加快推进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蚌埠、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建设,依托引江济淮工程布局港口物流设施增强主通道通航能力,融入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有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长江干线安徽段深水航道建设,支持长江沿线港口推进散改集。加快合裕线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港航集团

五、优化物流行业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成本

(十四)落实税收政策。对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按规定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减半计征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15%。(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允许网络货运平台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化代开程序。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五)降低物流收费。对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部分政府定价收费专项成本审查,调整过高收费标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控股集团)继续实施船舶过闸费降低10%政策,对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实行公路通行费折扣优惠。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物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优化证照许可和信用服务。优化交通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简化网上注册、年审、通行证申领、违章处理、预约审验等业务程序。(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大件运输审批系统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推动货车司机资格证异地年审跨省通办。探索开展信用免批清单制度试点。按规定实现超限运输许可等事项快速办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十七)规范道路货运市场秩序。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建设治超站电子抓拍系统,完善治超监控网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细化公路执法程序和认定标准,杜绝以罚代管。加大对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十八)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推行货车分种类、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通行管控措施。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货车,给予优先通行便利。各地给予新能源汽车路权通行、停车等适度优先权,减免停车费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大货运车辆ETC电子安装率和支付率。责任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十九)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长三角海关特殊货物检查一体化改革,在省内扩大特殊货物检查作业一体化适用企业和货物范围。(责任单位:合肥海关)复制推广洋山港芜湖港口岸联动接卸监管模式。鼓励开展港口、口岸等场所作业单证无纸化试点,加快港口集装箱业务单证电子化。(责任单位:合肥海关,配合单位:有关市政府、省港航集团)加快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航空快件、冷链货物、鲜活水产品绿色通道,推动实现空中报关、预约通关。推进进出口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责任单位:合肥海关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六、强化各类要素支撑,增强保障能力

(二十)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以上示范物流园区以及列入省十四五物流业、综合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的重大物流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优化完善物流业亩均效益评价,引导各地合理设置有别于工业的评价指标。(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二十一)拓宽物流融资渠道。统筹财政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REITs试点,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支持金融机构联合物流企业发起设立物流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企业财产、货运损失、民事责任等领域的综合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二十二)加强物流人才支撑。支持安徽大学、合肥学院等院校设置物流学院或专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商协会、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建设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民政厅)切实维护快递等物流领域从业人员权益。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从业人员,在居住证办理、公租房等公共资源方面予以保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总工会、省邮政管理局

(二十三)推动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推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邮政、机场、港口等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提供查询便利。(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推进海关和港口物流信息对接。(责任单位:合肥海关,配合单位:省港航集团)促进长三角地区物流信息共享交换。(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