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做好“四有”坚决扛起防汛抢险责任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民生就是要务。明光市发展改革委闻“汛”而动,迎“汛”而上,“汛”速出击,切实做好“四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到实处。
组织有力。7月20日市防汛工作会议后,明光市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抽调10名精干人员,由党组成员任工作组组长,组建2个花园湖行蓄洪区人员财产转移撤退工作组,奔赴责任区—汉塘村唐庄组开展人员安置、财产转移等工作。
摸排有据。服从防汛办指挥部署,对责任片区的15户的常住人员、户籍信息和亲属关系等开展摸底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掌握住户现居地址、房屋面积、承包土地面积、农作物面积、家畜养殖情况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安置有度。为充分实现转移群众有粮吃、有房住、有衣穿、有干净水喝,工作组会同镇村、集中安置点工作人员,妥善安置转移群众。截止目前, 共撤退、转移安置人员15户65人,其中集中安置4户11人,自行安置11户44人。通过分析利弊,心理疏导,共劝导3户8人搬离集中安置区自主安置,1户年龄较大在集中安置点生活不便,1户因复工复产需要在外租房从事生产经营,1户家庭条件困难且自身存在慢性病,投亲靠友生活安定。定期走访看望自行安置人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巡查有序。为保证行蓄洪区人员零状态,工作组沿路、沿湖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巡查,坚持24小时值守,将值班人员分编两个班组,每个班组值班6个小时更换一次,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定人、定事、定责,确保责任区域无人员“返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