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储局、农发行、委托收储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函》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严防严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有效抓好春季粮油安全相关工作,现制定滁州市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政策性粮食(包括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均属此次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做好“两个安全”的自查工作,对本企业“两个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并建立台账,切实整改到位。该项工作3月31日前完成。
(二)市级检查。市粮储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滁州直属库组织各县市区成立8个检查组进行交叉互查。该项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三)联合督查。市粮储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滁州直属库组织4个联合督察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同步展开督察。同时开展承储库点储粮风险评估和联合监管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方法
在粮油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级组织各县市区粮储局会同中储粮滁州直属库、农发行组织县(区)交叉复查。中储粮直属企业及租仓库点由中储粮滁州直属库组织直接复查。
所有政策性粮食质量普查统一由市级三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市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扦样和检测,做到全覆盖,委托企业不再进行自查。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食安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按照皖粮仓联网函〔2020〕17号确定的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执行。市级复查的交叉互查人员差旅费由派出县市区粮储局从监管费中支出,中储粮滁州直属库及市县农发行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支出。
4月23日前,各检查组上报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经市粮储局汇总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直属企业及租仓库点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报中储粮滁州直属库。
检查期间不得以任何原因饮酒,注意出行安全和防疫工作。
粮储局联系人:张 明 18955011078
农发行联系人:孙玉山 18909605185
中储粮联系人:安国仕 13955003739
附件:1、2021年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xlsx
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滁州市分行
中央储备粮滁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