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16:45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粮储局、农发行、委托收储企业:

贯彻落实《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开展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皖粮仓联网函〔2020〕97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严防严控重特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有效抓好冬季粮油安全相关工作,制定滁州市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政策性粮食(包括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均属此次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做好“两个安全”的自查工作,对本企业“两个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并建立台账,切实整改到位。该项工作12月22日前完成。

(二)县级检查。各县市区粮储局、中储粮滁州直属库监管员、各县农发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两个安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该项工作12月26日前完成。

(三)市级检查粮储局、中储粮滁州直属库农发行组织成立3个检查督察组进行抽查及督察该项工作与企业自查及县级检查同步展开。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储粮检查检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保管账、卡、簿是否健全、规范。检查仓房粮情检查记录簿、通风作业记录簿、熏蒸作业记录簿、质量检测报告和库存货位卡是否悬挂齐全、记录是否完整等。检查粮食是否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迹象等。检查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条件等是否符合储粮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开展日常检查并作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制订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案及防范措施,是否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库区内是否在关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是否遵守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人员防护及防爆、防雷、抗风载雪等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危险装粮情况和库内交通隐患。

、工作要求

(一)强化“两个安全”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依照规定组织实施约谈,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两个安全”台账。严格按照“三查三单”要求,建立台账,对台账上的问题隐患实行跟踪销号。要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两个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全程可控,检查工作全过程可追溯。

(三)如实反映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核查,如实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检查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上报单位要对所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严格纪律确保安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交通安全。正在熏蒸的仓库要做好记录,收集说明材料,不需要检查。有安全隐患的仓库,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仓检查,确保人员、车辆等安全。

1228日前县市区粮储局上报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总结,经市粮储局汇总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直属企业及租仓库点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工作总结报中储粮滁州直属库。

粮储局联系人:    18955011078

中储粮联系人:安国仕  13955003739   

农发行联系人:孙玉山  18909605185          

附件:1、2020年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清单.xlsx

2、滁州冬季储粮安全检查工作底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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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滁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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