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发改仓储〔2020〕273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20〕132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仓〔2020〕50号)和《关于增加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样品数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订了滁州市2020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有关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9月27日
滁州市2020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质量会检、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20〕132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仓〔2020〕50号)和《关于增加2020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样品数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计划与要求
本年度计划采集样品数:
1.采集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样品207组,其中小麦51组,中晚籼稻104组,粳稻45组,油菜籽7组。
小麦:凤阳11组、明光11组、全椒11组、定远11组、天长7组。
中晚籼稻:南谯15组、来安15组、全椒15组、定远15组、天长15组、明光15组、凤阳14组。
粳稻:全椒13组、定远10组、明光10组、南谯4组、天长4组、来安4组。
油菜籽:天长4组、全椒3组。
2.采集收获粮食质量调查会检样品276组,其中小麦76组、中晚籼稻145组、粳稻48组、油菜籽7组。
小麦:凤阳16组、明光16组、全椒16组、定远16组、天长12组。
中晚籼稻:南谯21组、来安21组、全椒21组、定远21组、天长21组、明光21组、凤阳19组。
粳稻:全椒16组、定远10组、明光10组、南谯4组、天长4组、来安4组。
油菜籽:天长4组、全椒3组。
3.采集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样品(各市自检任务)200组,其中小麦51组,中晚籼稻110组,粳稻39组。
4.采集收获粮食品质测报样品7组,其中小麦4组、稻谷3组。
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对新收获的主要粮食品种进行重金属含量、真菌毒素含量和农药残留等项目的监测;质量会检和质量调查重点对新收获的当地主导品种进行常规质量指标测定;品质测报主要针对各地形成规模种植的优质或优良品种进行粮食品质指标测定。
二、采样、整理和传送
(一)采样要求
1.要科学设置采样点,按普通采样区域和重点采样区域网格密度科学布设,采集当地主导品种。对存在粮食质量安全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品种要加大采样密度,并相对固定采样点,加强跟踪监测。
2.要加强对采样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采样行为,严格按照采样地点和采样要求进行采样。
3.应用信息化扦样手段,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真实性,提高实效性和可追溯性,采样原始资料信息要保持完整。
4.监测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样品,要实行全程录像制度,录像资料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审核保管。凡承担质量安全监测采样任务的单位要具备录像能力,并保持采样原始资料和信息的完整。
(二)样品要求
1.每份样品不少于2kg,样品均匀分为一式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作备检。
2.采样人应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必要的整理清杂,对水分过高的样品,应记录原始水分数据,并及时在阴凉通风处自然晾晒至接近标准水分。
3.市粮油质检中心应确保样品按时、按量送达指定检验机构,在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样品不破损、不受潮,质量和品质指标不发生变化。
(三)组织实施
采样工作由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承担,应于当地粮食收获入户后的第一时间开展。采样人要认真填写采样单及样品标签,采样单、样品标签等采样所需设备工具由各承担任务机构
自行准备。由市粮油质检中心组织实施。
三、检验项目和方法
(一)检测项目
1.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稻谷:镉、铅、汞、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
小麦:镉、铅、汞、总砷,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ZEN),农药残留。
2.质量会检检测项目
小麦:千粒重、容重、不完善粒(包括赤霉病粒、发芽粒、黑胚粒、生霉粒)、水分、硬度指数、粒色、蛋白质、湿面筋、降落数值。
稻谷:千粒重、出糙率、不完善粒、整精米率、水分、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直链淀粉、垩白粒率。
油菜籽:含油量、未熟粒、热损伤粒、生芽粒、生霉粒、水分、色泽气味、芥酸含量。
3.质量调查检测项目以现行国家粮食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主,结合本省实际适当进行调整。小麦检测容重、不完善粒、赤霉病粒、生芽粒、呕吐毒素(快速筛查);稻谷重点检测出糙率、生芽粒、生霉粒、镉(快速筛查)。
4.品质测报检测项目
小麦:分类、等级、容重、水分、不完善粒、杂质、灰分、粗蛋白质、降落数值、湿面筋含量、沉淀值、面团稳定时间、拉伸面积、烘焙品质评分值。
稻谷:分类、等级、出糙率、水分、不完善粒、杂质、整
精米率、黄粒米、异品种粮粒、谷外糙米、粒型、胶稠度、垩白粒率、食味品质、直链淀粉。
5.油料风险监测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确定。
(二)检验监测方法与结果判定
1.质量安全监测
现场检验超标的样品,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复核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核检验结果为准。
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ZEN),镉、铅、汞、无机砷或总砷等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黄曲霉毒素B1按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高效液相法进行检验,稻谷的镉按照0.2mg/kg和0.4mg/kg两个限量分别判定并计算超标率。检验结果中有一项超过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的,判定为不合格。
2.质量会检、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检验方法按照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其中优质稻谷执行《优质稻谷GB/T17891-2017》。
四、工作职责与时间要求
(一)工作职责
1.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整项工作的组织与实
施,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与省的对接、协调工作。
2.承担扦样工作的机构要做好布点和采样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3.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由市质检站承担,配合本年度承检方式变化,市粮油质检站要积极选派1-2名检验技术骨干参加会检工作。
(二)时间安排
质量调查、质量会检要在粮食收获期第一时间展开,质量会检样品在会检日期前送达承检机构;油菜籽、小麦、中晚籼稻、粳稻会检样品要分别于6月3日、6月5日、10月30日、11月24日前送达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20年度收获粮食质量调查(会检)时间计划:油菜籽:6月5日—12日、小麦:6月5日—12日、中晚籼稻10月30日—11月7日、粳稻:11月24日—11月27日。地点均为省站。
五、检验结果的报送
承担调查、检验任务的粮油质监机构负责结果汇总、报送省站。涉及财政部门支付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样品检验结果运用按国粮发〔2019〕108号通知规定执行,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布,对样品信息和检验数据要严格保密,对于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