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型仪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所需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供应商可就采购货物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在2020年6月21日前向我委做出书面投标和一次性报价(包括单价、配件及配送费用的总价)。
2. 采购总预算51000元,分项预算:恒温恒湿培养箱11000元/台、碎米分离器1600元/台、万分之一天平13100元/台、卧式摇床8400元/台、小型分样器1400元/台、旋转式搅拌器1900元/台、标准筛网100元/台、磁性金属物检测器2500元/台、分样板100元/套、高速常温离心机9200元/台。报价需低于总预算及分项预算,报价超出总预算或分项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3. 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技术、质量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 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供应商将采购货物送至滁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71号)进行实物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仪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6. 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设备需求
详见附件2。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 被询价供应商就以上设备的质量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 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委。
联系人:许婵娟,联系电话:0550-302675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71号滁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附件:1.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doc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