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滁发改粮储〔2020〕161号

发布日期:2020-06-05 16:21作者:发改委站管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阅读: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省小麦生产形势研判工作调度视频会和全市“三夏”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皖粮安办〔2020〕10号)要求,全面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落实,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开局平稳有序。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对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意义重大。要充分认清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抓紧对本地粮食生产和收购工作可能发生的情况(仓容不足、检化验仪器不足等)及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汇报。

    二、要统筹考虑安排,细化准备工作。抓紧调查小麦粮情,全面摸清辖区内小麦产量、卫生指标、区域布局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优化政策性收购仓容和制定市场化收购预案,将资金、库点、人员、机具设备、检验仪器等安排到位。

    三、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有序售粮。抓紧做好面向售粮农民,尤其是前期摸排的种粮大户、加工流通企业的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有效途径,广泛宣传国家收购政策。要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布致售粮农民的公开信,依托智慧皖粮“售粮通”客户端,为农民提供自助化、智能化、便捷化服务。为确保做到精准对接,对销售政策性粮食数量较大的经纪人、种粮大户可以让其提供“粮源申明”,以便在仓容紧张的县市区,优先收购本地小麦,引导农民售“明白粮放心”和有序售粮。

    四、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机关人员联系包保库点责任制,改进和加强烘干服务,落实为售粮人提供遮阳棚、茶水、小药水、洗脸水等服务措施;在库区醒目位置摆放样品展示柜,便于直观对比,采取预约收购、设立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开通售粮绿色通道等措施,早开磅、晚关门、中午不休息,延长售粮时间,提供便捷高效售粮服务。尤其是局部仓容紧张地区,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已收齐的库点要出示公告,并引导农户在附近库点售粮。

    五、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政策到位。最低价收购工作启动后,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监管,对于不按照收购检化验要求的库点及时停止收购并通报。对不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收人情粮;对利用不利天气提高烘干收费价格,牟取暴利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售粮农民利益行为进行严查处。加大对粮食经纪人贩运外地真菌毒素超标粮食进入我市市场,扰乱粮食流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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