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粮食产业化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目标任务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20〕13号)文件要求,开展全市2020年第一季度“放心粮油”质量抽检,现就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各县、市、区已评审认定、挂牌运营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其中,琅琊区5个点,南谯区5个点,天长市5个点,全椒县5个点,来安县5个点,定远县5个点,凤阳县5个点,明光市5个点。每个点抽取同品牌且批号相同的大米样品1组(含包装袋)(0.5kg×2)。
二、抽检安排
(一)抽检方式。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人员抽样送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样品的检验。
(二)抽样费用。抽样费用(车辆、人员、补助)由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其中的样品购置费先行垫付并保存发票,四季度集中汇总至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报销。严禁向“放心粮油”经营店收取、转嫁任何费用。
(三)送样时间及地点。4月10日前,送至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1号五楼东,滁州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四)联系人:裴晓娜 3026756。
三、抽样要求
各县市区抽样人员要在抽样现场认真详细填写《2020年“放心粮油”第一季度抽检样品信息汇总表》,对抽取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备份2份样品(共1kg×2)需要按样品保存要求,正常保存3个月以上。可以对取样过程进行必要的拍照、视频留存备查。
附件:2020年“放心粮油”第一季度抽检样品信息汇总表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