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滁发改审批〔2018〕48号
滁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滁城基〔2018〕2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已达到设计负荷,为满足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量增长需要,保护清流河生态环境,实施三期扩建工程十分必要。
二、扩建工程用地位于现有厂区北侧,扩建规模为5万吨/日,同期配套建设污水管网5.4公里。
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四、工程生化处理采用改良式A2/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7300万元。
六、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项目代码:2018-341103-46-01-005895。
2018年3月30日